说到火葬,多数人可能会认为火葬是在殡葬改革后才出现的。其实不然,在中国实行火葬最早的群体是僧人。
僧人施行火葬原因有四:
其一,在佛教最早火葬的是释迦牟尼,而后佛教的众僧在圆寂后跟着使用火葬;由此火葬这一习俗成为佛教众僧的“标配”(当然也有天葬、坛塟的并不包括所有僧人)。佛教在东汉末年开始传入中国的,而火葬这一习俗也跟着传入中国。
其二, 在佛教经典当中,圆寂也称为往生,认为死亡是另一个轮回的开始,而火葬则为荼毗,认为火葬能够灭除业障。
其三, 莫棂鹰( 大准提王 )曾说:修行未证道即命终之人,切不可土葬,一定要火化,否则容成为守尸鬼。因力气神以精血髓为附,未炼到精血髓气化之人,死因精血髓未化而难解脱,这就是佛教强调要火化的原因。
其四, 佛教提倡火葬,乃不重皮囊,若埋土中,唯恐死者执著于其形骸肌肤,以致不能解脱,故以火焚之,则不眷恋而知四大皆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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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间火葬盛行的年带是在五代十国时期,当时正值战乱,民不聊生。抛尸荒野是常有的事,连马革裹尸尚且都做不到更别说施行土葬了。而正是因为战乱,佛教在这一时期迅速发展。吸引了众多民间居士信仰佛教。佛教中的火葬习俗,也恰好适应了当时的战乱、民不聊生、土葬无法满足的条件下的又一个墓葬方式。
在宋朝开国初期,民间火葬风气鼎盛。而赵匡胤觉得火葬有悖传统的儒家思想,曾下诏令禁止民间施行火葬。而宋朝的士族大夫阶层则认为火葬是夷蛮,也是对火葬习俗颇为不满。
虽然朝廷明令禁止使用火葬,但这种丧葬形式却并未就此被禁绝。南宋绍兴二十七年,监登闻鼓院范同便上奏说“方今火葬之惨,日益炽甚”,建议朝廷拨地令贫民葬亲,说明此时的火葬仍然极为盛行。
直到理学在民间开始广泛传播之后,火葬才逐渐衰落下来,到元明清时期,已经几不可闻。
建国后,1956年4月27日,毛泽东等等151位党和国家的高级干部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签名倡导身后实行,只留骨灰,不保留遗体、不建坟墓。它揭开了我国大规模的“以火葬为主要内容”的殡葬改革序幕,此后逐步在全国推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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